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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部分职位无笔试,扩招610名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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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再招录近100名公务员!工作地:乌鲁木齐,巴州,阿克苏,伊犁州,哈密,塔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兵团决定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5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招录对象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6所高校的202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定向、委培生及在职人员)。招录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具有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为本科生2021年1月—7月,硕士、博士研究生2020年8月—2021年7月;18周岁以上指2002年12月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2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2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9年12月以后出生;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过各种处分处理、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招录岗位招录程序招录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宣传动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一)招录公告和宣传动员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2月24日登录本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看兵团招录公务员公告和职位表。(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10日,报考人员到本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就业指导中心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组织报考人员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1年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华图教育官网可下载),《报名表》(一式三份,两份上交一份自留)经所在院系党委盖章后交至学校就业指导部门(闵行校区铁生馆201)盖章,并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最后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将符合报考条件、经组织推荐的考生名单、《报名表》等材料一并反馈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者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三)考试考试时间定在2021年3月—5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试分为三种方式,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位的毕业生进行笔试加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的毕业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学历职位的毕业生进行面谈。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与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后续环节(一)考察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赴各高校对进入体检考察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做到客观公正、全面深入,通过与所在院校师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吃苦奉献精神、适应能力、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分配等情况。(二)递补在考试、考察等环节出现空缺的职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调剂考察工作结束后,仍有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成绩和意愿进行调剂。对于报名参加本次招录,但未录用到相应职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本人意愿,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结合本人所学专业适时推荐到兵团、师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四)体检统筹疫情防控要求,拟录用考生到岗后,由各招录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五)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所在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六)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待拟录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通知人员报到上岗并印发录用文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
正式编制!户籍不限!新疆该地事业单位新招200余人!含职位表

喀什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位于喀什市健康路91号,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救治为一体,拥有1026张床位、占地面积9.5万平方米(包括东城分院)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爱婴医院。为加强医院发展,全面优化人才队伍,扩充人才储备,进行临床骨干重点培养,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喀什市自聘编制工作人员,涵盖多种岗位、不同专业,包括医疗、护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行政、财务、总务后勤等工作人员222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另:喀什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5名麻醉医生,具体要求见附表。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党的卫生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3、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形象佳;4、所有学历均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的;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二)岗位条件详见附表。(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5、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三、工作安排:(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2021年01月10日。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3、报名地点: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四楼(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喀什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0998-2522116胡凤霞 15276056192白灵 189977490675、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从毕业至今,时间不间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学历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6、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最终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二)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术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考试情况而定,笔试成绩于第二天在喀什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考生须按通知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需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三)面试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及专业技能。面试时间为15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考试情况而定。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核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总分的平均分。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第二天在喀什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四)体检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在喀什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五)公示拟聘人员在喀什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六)聘用及待遇聘用人员参照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七)监督电话喀什市卫健委纪检办公室,0998-2823166点击下载>>>2020年喀什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xls喀什市人民医院招聘岗位需求表.xls喀什市卫健委2020年12月25日
新疆重点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经新疆大学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抗战时期,林基路、杜重远、茅盾、祁天民、张仲实、萨空了、史枚、高滔、江豪、涂冶、赵丹、郭春则等一批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2月25日(含)后出生。具体专业可参照招生代码册。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4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6日10:00-2021年1月4日10:00。  (二)网络报名方式  1.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218.195.237.47/hr80)进行注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岗位。  (1)报考者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提交至电子邮箱xjdxrsk@163.com(压缩包命名格式:岗位代码+姓名)。  (1)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  (5)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扫描件;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者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上发布。  九、考核方式  新疆大学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后续考试、考核、体检、试工、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工作。  1.考核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定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由面试加试工两种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新疆大学主页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试工人员名单。  3.试工。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数与试工数1:1比例确定试工人员,试工期为1个月,试工人员在接到试工通知后5日内需到校试工,未按要求到校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试工前,因考生放弃试工的,予以递补。试工成绩与面试成绩不存在相关性。试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期间学校统一出具政审函,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试工资格。试工后,因考生放弃或试工考核不合格或取消试工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体检  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新疆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试工资格。  十一、后续相关事项  1.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试工、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大学主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招聘监督  新疆大学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8581939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大学主页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大学主页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  新疆大学  2020年12月25日

月薪5300起!专业不限!高中学历可报名!优先入编!抓紧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委托乌苏市兴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招聘条件(一)招聘基本条件1、爱中国共产党、政治上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爱岗敬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2、没有传染性疾病,服从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3、管护人员大部分人在山区管护一线工作、必须身体健康。4、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体能优秀者优先录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2.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3.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三、招聘职位(见附件)四、人员待遇1、新聘用人员薪资标准: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按工作岗位对应工资标准套改(本科学历5500元/月、大专5400元/月、高中及中专学历5300元/月,其中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保)。2、聘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五、实施步骤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将《乌苏市公开招聘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投入电子邮箱2872729168@qq.com,现场报名请将《乌苏市公开招聘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后交至乌苏市企业服务中心一楼导询台,联系电话0992-7265800。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10:00至 2020年12月30日20:00。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日起2天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笔试者,即为初审未通过,不再予以电话通知,审查材料不予退回。5.缴费及领取准考证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和笔试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自行缴纳。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二)招聘办法本次招聘设定总分为100分,由基础条件分(20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分(50分)、面试分(30分)三部分组成,体检合格者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1、基础条件分(20分),凭应聘者报名携带材料,专科毕业不加分,本科毕业加1分,研究生加2分,党员加2分,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表彰1次加1分,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每年加一分。2、业务能力及写作能力分(50分),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据应聘者笔试成绩进行打分。3、面试分(30分),按应聘者笔试成绩由低到高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现场打分确定应聘人员该项分值。(三)体检按照《职业健康体检规范》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办理聘用手续1、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六、咨询和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992-7350882(乌苏市兴杰劳务派遣)监督电话:0992-8501560 (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招聘职位.docx乌苏市公开招聘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简章链接来源:http://www.xjws.gov.cn/zwdt/ggtz/content_69637

第三批| 2020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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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柠檬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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